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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愛的真諦 by張文亮

 

「戀愛」是個神聖的字眼,儘管媒體氾濫的使用,「戀愛」不是「好感」,好感只是一種欣賞,欣賞對方的氣質或談吐,對方的動作或是一個不經意的眼神。

  

淺度的好感只想瞬間的多看對方一眼,深度的好感卻是對方的影像久盤腦中而不去。一個人一直落在深度的好感,只是「迷戀」,「迷戀」是「自戀」的延伸,看重自己的感覺,多於對對方的認識。「好感」不是「戀愛」,只是邁向「喜歡」的前奏。

 

喜歡是雙方了解的建立,多少的「初戀」,「單相思」,只是深度的好感,連「喜歡」都構不上。深度的喜歡是在約會裡雙方的溝通與剖白,深度的喜歡是建立在雙方價值的合一與尊重。「喜歡」不是「戀愛」,只是邁向「戀愛」的前奏。

 

戀愛是雙方理智的抉擇,是思考後的決定,是帶著意志的持守,淺度的戀愛是讓雙方的家人,教會的牧師,周圍的長者更多的參與,使戀愛的結果不是兩個人的 事,而成為更多人的祝福。深度的戀愛,是準備在上帝,眾人面前立下婚約的承諾,無論貧富,無論病苦,無論禍害,終生相守,至死分離。

 

那是一個人一生裡最神聖的承諾,這不只是私底下的山盟海誓,而是只有雙方站在婚約的聖壇前才成立。


這是教會一個姐姐分享給我的

我覺得很好

戀愛,絕對沒有你想像的那麼膚淺

戀愛,是一輩子的事

而不是曾經擁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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